便 函
受 文 者:本校教職員生
日 期: 110年11月5日
副本抄送:
發 文 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小組
主 旨:11月6日起實施之校園防疫指引,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1月1日發布之大專校院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本案指引自11月6日起實施,依前述指引增修「課程教學」、「集會活動」、「體育場館」、「校園管制」及「學生宿舍」等項目進行修正,細節詳附檔粗體處。
三、上述未盡事宜詳附檔說明及各單位公告。
四、本案聯絡窗口:吳雅惠校聘組員 分機8021、(07)591-9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