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智慧財產權專欄】
將歌曲重新演奏的影片上傳到 Youtube 可以嗎?
【本文摘自經濟部智部智慧財產局網頁】
莎莎是個音樂才女也是個Youtuber,她想用不同樂器演奏流行歌曲,並將自己演奏的影片 拍攝上傳到Youtube,賦予歌曲新的生命~雖然純粹是和大家分享沒有營利,但不確定是否可以 主張合理使用,於是打到智慧局詢問… 拍攝演奏曲目的影片並上傳到網路,屬於「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音樂著作的行為, 而網際網路無遠弗屆,不論有無「營利」,均可能影響著作權人之權益,並不是「非營利」就 可以主張「合理使用」,因此仍應取得著作權利人授權,否則可能因違反著作權法而需負民、 刑事責任。 有關音樂著作「重製」授權可與各詞曲經紀公司或台北市音樂著作權代理人協會(MPA) 洽談,至於音樂著作「公開傳輸」授權,據了解YouTube網站與社團法人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 (MÜ ST)間就音樂著作的公開傳輸有授權約定,如果所利用之音樂著作屬於MÜ ST所管理,可向 該會查詢相關授權資訊後利用。 智慧局同仁溫馨提醒,如果演奏的樂曲是古典音樂,因已超過著作權法之保護期間(原則上 為著作人終身加其死亡後50年),而成為公共財者,將自己演奏曲目的影片上傳到網站上,就不 會有違反著作權法的問題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