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智慧財產權專欄】可以在特定的活動中播放影片嗎?

【瞭解智慧財產權專欄】可以在特定的活動中播放影片嗎?
【本文摘自經濟部智部智慧財產局網頁】
阿文為了和社區的居民一同慶祝雙十國慶,規劃國慶日當天在社區舉辦國慶電影欣賞活動,阿文並上網購買了一些以前的著名愛國電影,準備在社區播放,與社區的居民同好們一同欣賞,阿文這樣的行為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嗎?
經阿文詢問智慧局的著作權諮詢專線,智慧局同仁表示,電影是屬於著作權法第5條規定所保護的視聽著作,阿文在社區播放電影會涉及「公開上映」的著作利用行為,而這是著作權法賦予著作財產權人專有的權利,因此,除有符合著作權法第44條至第65條規定之合理使用情形外,阿文應先取得著作財產權人的授權或同意,才能舉辦這樣的活動。
智慧局同仁接著又說,由於阿文是在特別的節慶舉辦電影欣賞活動,而非經常性、例行性的辦理,依照著作權法第55條規定,如果符合「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及「未對表演人支付報酬」三項要件,舉辦電影欣賞活動就不會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喔!惟所播放之影片如係現在上映的熱門電影,縱符合前述三要件,恐仍對著作財產權人之市場(出租)產生影響,故建議選擇公播版的影片播放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