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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公告】有關113年泰國實習甄選乙案,請查照。

【第二次公告】有關113年泰國實習甄選乙案,請查照。
· 實習期間:113年7月~113年8月,共2個月。
· 資格: 本系大學部二~四年級及碩士班在學學生(限本國籍)
· 工作地點:泰國
· 報名所需資料:
(1) 自傳、履歷(必備)
(2) 歷年成績單(教務處申請,必備)
(3) 語言證明(泰語修課證明或英文檢定成績單)
請有意申請者於113年1月3日(三)前,將上述報名所需資料繳交至系辦。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系辦 (校內分機3102/07-5919318)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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