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學士班課程

本系目標在培育具有 國際視野及社會關懷 之人才。
為因應國內外經濟社會之快速變化,本系課程特別著重:產業組織、金融市場、國際貿易、環境資源、人力資源等公司治理及公共經濟政策相關議題之探討。

以下為 本系學士班修課規定綱要:


說 明


⨳ 以下說明以 113學年度入學(117級)大學部課程規劃 為例,僅供參考,更多詳細資訊請參見 各學年度詳細選修課程規劃

◉ 課程規劃

 113學年度入學(117級)大學部課程規劃畢業最低學分數為 131 學分

⨳ 中五學制學生備註:「畢業年級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以同等學力資格入學者,最低畢業學分數為 143 學分。本類資格入學學生若修讀符合教育部所定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及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之大學校院開設之大學先修課程、我國大學校院赴境外開設之推廣教育學分班之課程者,得於入學前提出抵免申請。」

◉ 本系修業(99 學分=必修54學分 + 選修45學分)

 ✓ 必修(54 學分)

一年級 3 ; 3 經濟學原理(一)、(二) 各另加實習課每週 1 小時
3 ; 3 微積分(一)、(二) 各另加實習課每週 1 小時
3 ; 3 會計學(一)、(二) 各另加實習課每週 1 小時
- ; 3 民法概要
二年級 3 ; 3 統計學(一)、(二) 各另加實習課每週 1 小時
3 ; 3 個體經濟學(一)、(二)
3 ; 3 總體經濟學(一)、(二)
三年級 3 ; - 貨幣銀行學
3 ; - 公共經濟學
- ; 3 國際經濟學(一)
四年級 3 ; - 國際經濟學(二)
3 ; - 商事法
⨳ 民法概要、商事法 係屬本校專業應用型法律課程開設、學分採認及畢業條件辦法所規範之課程。
⨳ 本學系最低畢業學分數內含專業應用型法律課程之學分。

 ✓ 選修(45 學分)

  選修課程共需修畢 45 學分,其中 需至少 36 學分為 本系課號 選修課程,又本系選修課程包含 專業學程25學分 及 一般選修20學分 。

 -  專業學程25學分

  學程課程必須於學程一與二中選擇其中一個專業學程修習,修畢同一學程 25 學分,由本系核發證書。
  超修的「數量方法課程」及跨學程的「指定選修課程」皆可列為學程專業發展的學分數。

學程一:產業組織與金融市場
數量方法課程 計量經濟學 數理經濟學
(兩門課選擇其中一門課修習)
指定選修課程 產業組織理論 金融市場
專業發展課程 人力資源經濟學(I) 人力資源經濟學(II) 賽局理論與應用 法律經濟學
訊息經濟學 產業貿易與政策 中國經濟 國際經濟組織
企業經濟學 管理經濟學 國際貿易實務
專題討論課程 產業與公共政策專題討論 金融與公共政策專題討論
(皆為 1 學分的大四課程,兩門課選擇其中一門課修習)
學程二:公共議題與經濟政策
數量方法課程 計量經濟學 數理經濟學
(兩門課選擇其中一門課修習)
指定選修課程 經濟社會學 政治經濟學
專業發展課程 人力資源經濟學(I) 人力資源經濟學(II) 賽局理論與應用 法律經濟學
訊息經濟學 產業貿易與政策 中國經濟 國際經濟組織
發展經濟學 環境與資源經濟學 財政理論與政策 媒體經濟學
健康經濟學 都市經濟學    
專題討論課程 產業與公共政策專題討論 金融與公共政策專題討論
(皆為 1 學分的大四課程,兩門課選擇其中一門課修習)

 -  一般選修20學分

  本系所開設之選修課程與他系課程相同時,應選修本系之課程。
  學程選修超修部分,得併入本系選修學分。
  
以下課程為不定期開課,其他曾於本系開授之選修科目,若未列入本表者,亦得併入本系選修學分中:

科目名稱 學分 年級 科目名稱 學分 年級
台灣經濟議題探討 3 一或二 第二外國語 3 一~四
商用套裝軟體 3 一或二 經濟思想史 3 三或四
經濟數學 3 一或二 高等統計學 3 三或四
經濟發展 3 二或三 時間序列分析 3 三或四
全球英文財經時事討論 3 一或二 休閒經濟學 3 三或四
英文財經報導選讀(一)(二) 3;3 一或二 當代經濟議題探討系列(一)(二) 3;3 三或四
個體經濟理論(一)(二) 3;3 三或四 經濟實驗 3 三或四
總體經濟理論(一)(二) 3;3 三或四 台灣永續發展議題 3 一或二
經濟學原理實作(一)(二) 3;3 個體經濟學實作(一)(二) 3;3
R 語言:探索式資料分析 3 三或四 社會資料科學入門:Python 應用分析 3 三或四
永續經濟與企業管理 3 三或四 都市經濟學 3 三或四
全球經濟議題 3 三或四 個體經理論專題 3 三或四

◉ 校共同必選修(8 學分)

 英語會話與閱讀:2 學期,4 學分;
 
大學中文:2 學期,4 學分;
 
體育:4 學期,0 學分;
 
服務學習培養:2 學期,0 學分;
 以上僅簡單介紹,詳情請見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修課規定

◉ 通識課程(24 學分)

 包含 核心通識博雅通識 ,詳情請見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修課規定


英文與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


◉ 英文能力檢定畢業門檻

 本系適用 A級標準,詳情請見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修課規定/英文能力畢業資格各系標準

◉ 資訊能力檢定畢業門檻

 詳情請見 本校教學發展中心/資訊基本能力


各學年度詳細選修課程規劃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