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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專欄】 我被性騷擾了嗎?性騷擾該怎麼認定?面臨性騷擾又該如何求助?

【性別平等專欄】
我被性騷擾了嗎?性騷擾該怎麼認定?面臨性騷擾又該如何求助?
【本文摘錄自勵馨基金會網站】
撰文/蕭淳方(公民對話處 媒體組 專員)
編輯/謝菁威(公民對話處 媒體組 專員)

自2023五月底,由政壇開始引發一連串揭露性騷擾的台版 MeToo 運動,讓「性騷擾」瞬間成為熱門關鍵字,在大量的關注與討論下,不乏有人提問,性騷擾的定義是什麼?自己或親友遭遇性騷擾,又該怎麼辦呢?

什麼是性騷擾?
性騷擾的構成認定包含了「主觀感受」和「客觀認定」。

「主觀感受」的意思是,一切不受到歡迎的、與「性或性別」有關,「違反當事人意願」讓他感到不舒服,或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甚至影響當事人就學就業,或影響日常生活,這些情況都可能構成性騷擾。

「客觀認定」指相關的客觀證據、以及這件事在社會共識中,是否也會認為是一種不舒服或冒犯。同時,還需要考量到事發情境。

值得一提的是,嘲弄他人外貌、身材或性別氣質等「性別歧視」,或探詢他人性隱私,也是一種性騷擾。


遇到性騷擾,該怎麼辦?
遭遇性騷擾事件的當下,往往讓人感到錯愕:「我是被性騷擾了嗎?」、覺得不安:「要是對方下次又這樣怎麼辦?」

若發生的是「職場性騷擾」時,行為人經常是見過面,甚至熟識的同事、主管。而當職場性騷擾發生,當事人可能會因為太錯愕了,沒有辦法馬上釐清發生的事件,也可能會出現一些自我懷 疑,擔心是自己反應過度,害怕破壞關係。

當遭遇性騷擾,勵馨基金會請您相信自己第一時間的感覺,如果當下環境是安全的,可以說出來制止對方:「你的行為 /言語讓我感到不舒服。請你不要再這樣做了。」讓對方知道,他的行為是一種冒犯,已經違反了你的意願。

正面回擊騷擾者的行為很不容易,但這在於停止騷擾行為和作為紀錄事證卻非常有幫助,建議透過書面或社群平台等能留下紀錄的方式進行。

遭遇性騷擾該不該申訴?又該如何申訴?
如果行為持續,當事人可以選擇申訴。

若事件發生在職場上「執行職務」時,可用《性別工作平等法》向「雇主」提出申訴;若發生在校園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向校內「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申訴;
若非發生在職場或校園,可依《性騷擾防治法》報警或向社會局申訴。

當遭遇性騷擾該怎麼蒐集證據提告?
在性騷擾案件中,許多人在提起申訴或提告時面臨困境。因為性騷擾通常事發突然,而且可能沒有目擊者。這使得受害者難以提供直接的證據支持自己的說法,導致申訴失敗。這樣的經歷可能讓受害者感到無助和沮喪,甚至放棄爭取自己的權益。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利用其他方法來收集性騷擾案件的證據:
「保存證據:物證」
雖然往往因事發突然,很難即刻錄音錄影蒐證,但我們可以透過事後調閱監視器,傳送LINE/E-MAIL給行為人,訊息中載明「人、事、時、地、物」,取得對方回應以做為證據。如果對方是慣犯,在他接近你時,就可以作好隨時錄音蒐證的準備。

「補強證據:人證」
也可告知身邊信任的親友,告訴他們「你發生了什麼事」,事件對你造成了什麼影響,除了尋求他們的支持,這些對話可以在日後可做為「補強證據」,作為間接目擊者,提供關於被害者當時情緒反應的證詞。

性騷擾帶來的巨大身心衝擊,可能讓當事人無法馬上踏入申訴流程。這時候,請尋求專業人員協助走過這段歷程。可以先撥打113保護專線,或是向勵馨基金會等NGO,和專業人員討論後續事宜。

我曾經被性騷擾,但我說不出口,該怎麼辦?
METOO,是一連串的訴說。近日的事件讓有些人終於能開口,說出自己經歷的傷痛,也因此引發更多人重視。直視傷口真的不容易,況且很多時候,傷口甚至無法結痂。

有很多受傷的心,還在嘗試修補,不管是回想或訴說,都還難以承受。我們想告訴你,沒關係、不要急,你會聽見其他人說:「要勇敢站出來」,但是,不是只有公開陳述才叫勇敢;其實,能夠好好生活每一個當下、每一個今天的你,就已經足夠勇敢了。

每一位創傷者需要的療癒時間與歷程都不相同。性暴力所造成的傷害,並非只有事件帶來的性創傷本身;被害人及其重要他人的身心、生活、親密與人際關係等,都會連帶受到長期的影響。為回應性創傷被害人及其重要他人的需求,我們提供社工專業輔導與評估,並連結司法、醫療、經濟、心理諮商等資源,協助被害人穩定身心與日常生活,陪伴其共同面對創傷危機與未來的療癒歷程。

當身邊的人遭遇性暴力/性騷擾我可以怎麼陪伴他?
掌握三大重點成為「重要他人」
當性侵害/性騷擾事件發生時,許多重要他人常面臨不知所措、想幫忙卻使不上力的情況。

這時,除了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外,勵馨基金會也想提供給各位一些重要他人在陪伴當事人時,可以掌握的三個要點,除可避免造成二次傷害外,亦能給予當事人心理支持。

一、真誠地傾聽及同理
當事人願意訴說其創傷經驗前,往往有許多的掙扎,所以充分地「信任」與「接納」當事人說出的任何感受與想法,是很重要的。

二、不要指責或任意評斷
若當事人的感覺受到否定,或被質疑有沒有抵抗或拒絕,可能會更難真實地面對創傷經驗。請一定要記住:真正需要被譴責的是加害人,絕對不是被害人。

三、尊重當事人的自主性,別對當事人的復元期程存有預設立場
別急著催促當事人說出事情經過,也別覺得當事人透過專業協助就能快速復元,更不要對當事人說:「事件過去那麼久了,你該放下了。」每個被害人的創傷反應及復元歷程皆不同,尊重當事人的步調和選擇,是最重要的事。

勵馨基金會提醒每一位性創傷的當事人和重要他人,不管是否選擇申訴,請不要忘記「好好照顧自己」,更不要自己承擔這些傷痛,「求助」,讓創傷有機會被修復。如果你願意,請與我們聯繫,勵馨的社工與諮商師會陪伴你,一步步探索、找回自己,走上修復創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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